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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不一致,是否该重新缴纳印花税?
来源:www.yuke99.com 日期: 2016-01-05 点击率:
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不一致,是否该重新缴纳印花税?
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,难免会发生一些突发情况,使得企业纳税随之发生变化的,印花税就是涉及的税种之一。例如,企业与合作方签订了业务合同,由于种种原因,在业务完结进行款项结算时,发现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;又或者合作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已满,但合同所载业务仍未履行完毕的等等。企业遇到这类情况,到底要不要重新缴纳印花税呢?
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(凭证),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,其增加部分应当补缴印花税。
对已履行合同(凭证)所载的权利义务,并已缴纳印花税的,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(凭证)所载金额不一致的,一般不再补缴印花税。
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(凭证)期满时,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,经合作双方约定继续使用的,其所载内容、金额没有增加的,不用重新缴纳印花税;其所载内容,金额有所增加的,则对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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