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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证办理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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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?

来源:www.yuke99.com   日期: 2015-08-28    点击率:

  ◆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,从食药检局接收材料,到获得证书,需要一个月时间。

  注册公司,需要1个月时间。合计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。

  如果客户需要加急,我们可以把时间控制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。

  ◆办理流程:

  1,公司查名(3-5工作日)

  2,准备材料(3-5工作日)

  3,向当地食药检局递交申请材料(3-5工作日)

  4,通过食药检局检查(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)

  5,获得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(20工作日)

  6,获得公司三证(10-15工作日)

  7,结束

  ◆注册地址:

  原则上办理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需要客户提供注册地址,如果客户确实没有地址的,

  我公司有一批位置偏远,价格较低的地址供客户虚拟注册使用。但客户需要支付一定的场地租赁费用。

  虚拟注册地址包括宝山,普陀,浦东。

  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地址要求:

  一般的产品要求办公室或者商铺使用面积大于30平米即可。

  办公室内提供基本的办公设备等。

  仓库内部根据食药监局要求,由我们来进行装修和货柜的堆放。

  如需购买货柜、温度计等,发票一并列入政府费用内。

  ◆特别说明:

  1,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中包含下列项目的需要另外收费:婴幼儿奶粉,冷冻冷藏,生猪肉,

  熟食卤味(需要实地注册并且是沿街商铺)。

  2,自己提供地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材料特别说明:

  A,全体房东身份证复印件/营业执照

  B, 房产证复印件+全体房东签字

  C, 租赁合同(在出租方需要有全体股东名字,最后签字的地方也要全体股东签字

  特办食品流通许可证(预包装食品)

  快速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(预包装食品),客户无需提供经营地,手续简单,指定注册地,

  终身免园区管理费,欢迎来电咨询!

  ◆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管辖

  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,实行属地管辖原则,分局负责对本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审核、发放食品流通

  许可证。各工商所受分局委托,负责食品经营主体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受理、初审(含现场核查)

  和发放工作;分局消保科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准、发放和监管工作。

  ◆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的基本原则

  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,实行“属地管辖”、“证照分离、独立许可”、“一审一核”和“实质审查”原则。

  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登记程序

 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登记程序为:审查、受理、实质审查、决定。

  各工商所在登记窗口增挂“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”牌,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登记受理工作。

  ◆审查。

  “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”窗口收到登记申请后,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。申请材料包括:

  1、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;

  2、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;

  3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;

  4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;

  5、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;

  6、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;

  7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;

  8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;

  9、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;

  10、审查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。

  ◆受理。

  1、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决定受理,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事项、理由及时间。

  2、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,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

  或盖章,注明更正日期。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决定受理,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

  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事项、理由及时间(受理后五日内)。

  3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告知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

  。属于当场告知时,将申请人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;属于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的,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的凭证。

  4、不属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范畴或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事项,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。

  ◆实质审查。

  1、窗口受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申请材料后,工商所应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、在受理通知时告知的时间内进行实地核查。

  2、实地核查时,工作人员应依法向申请人出示执法证件;

  3、工作人员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核查:

  4、工作人员根据核查情况,填写《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》,并按以下原则办理:

  (1)符合或基本符合条件要求的,签署核查意见,作为作出准予登记的依据;

  (2)不符合条件要求的,现场填写《整改通知书》,具体说明不符合条件要求的情形、整改要求、整改期限和复核时间。

  对现场进行复核,按本条规定的核查规程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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